第1197章 :不是事
梁霁风大步走过去电视柜旁,伸手拿起相框看了起来。
“这是梁太让我摆的。”
梁霁风看着里面的自己和婉晴,那还是十几年前的他们,婉晴还是个穿校服的学生,脸上的笑容干净纯洁,他也是风华正茂的年纪,站在摩天轮下,不经意的回头拍下的镜头。
“哥哥,我喜欢这一张,你呢?”
“这张一般般吧,不过也还行。”
那是拿到照片后他们的对话。
梁霁风眼眶湿润,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次才勉强压住即将冲出胸腔的汹涌情绪。
罗震去厨房打开冰箱门,从里面取出来两瓶冰啤酒,走到梁霁风跟前递给他一罐,“老板,恭喜你重获新生,干一个。”
梁霁风放下相框,接起啤酒拉开易拉环,与罗震碰杯后灌了一半,室外的即将落雪的天气十足寒冷,可是这灌冰啤却依旧浇不灭他内心火焰,像是在石灰石泼水,除了发出滋滋声音冒出白烟之外并不能将原本的温度降下。
这种四肢百骸都徜徉在热情洋溢的暖意里的感觉实在太好了,他又活过来了。
接下来的日子,梁霁风开始适应这边的新生活。
他将在监狱里养成的那套养生模式也继续沿用下来。
每天早睡早起,正常作息,每天早上六点起来跑步十公里,洗澡煮早餐,吃过早餐后看新闻,不论是国际的还是国内的,他点也不落下,尤其关注湾洲地区的新闻,因为从那里面可以看到婉晴的身影。
他听话地没有主动给婉晴打电话联系,那是因为婉晴那边还有人在监督,她的一言一行都可被人监视,要是自己的行为暴露,婉晴第一个就跑不掉,所以他不能给她添乱,只能等着婉晴主动来找他。
但是他似乎忘了婉晴是恨他的,所以这个结一直横亘在他们之间,而且她现在是吴珍珠,他是吴忧何,两个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
梁霁风每天还会在网上关注各种信息,尤其是鸿越集团的每一条状态,以及狗仔拍摄的关于这个公司老总的花边新闻。
有自媒体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关于吴珍珠小姐作风不检点的新闻,配上一些高糊照片,然后在下面写小作文,编了一个有一个的故事。
一开始梁霁风还能勾心平气和地浏览,时间长了之后他越看越上火,于是就注册了账号,在那些自媒体造谣的营销号下面评论。
因为平常他几乎是不接触这些东西的人,说话的方式也跟不上年轻人的思维方式,总是一本正经地语气,要么就是带着攻击祖宗的脏话直接跟人开干。
结果人家骂他死老登,让他不东网络就赶紧滚回家去带孙子。
受不了这个气的梁霁风立马开始反击,可是人家明显是经验丰富的水军,一下子他回复了几百条甚至上千条的信息,而且都是些他看不懂的网络用语,梁霁风看着那些满屏幕的回击,心里竟然涌上阵阵挫败感,这是他极少会有的一点情绪。
但很快有个天使宝宝给他发来了安慰的表情包,跟他说不要生气,越是生气就越着人家的道,那是在帮助别人来欺负自己,这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梁霁风很快就被这个叫闪电的小狐狸头像的网友安慰到了,他便问对方是男还是女,对方给他回了一个可爱风的表情包,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但是两个人还是会在线上聊天,聊的内容无非都是关于鸿越集团的那些八卦,然后他们会去给那些微博状态点赞转发。
不过梁霁风终究还是记得出来时莫晓彤给他转达的婉晴说的话,他要好好听话,不添乱。
日子一天天过去,梁霁风已经完全习惯了当下的规律生活。
同时他也在家里面待不住了,总想着往外面跑,除了锻炼打球之外,他甚至还想去找份工作。
他自己本身就是毕业于名校,加上又常年经营公司,又跟各界人士打交道,早就有一套自己的体系方式,因而出门在外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很容易吸引人聚焦的人。
甚至走在路上会被那些年轻漂亮的金发碧眼的女孩们搭讪。
但是梁霁风丝毫不打算跟她们有什么瓜葛,所以基本就是无视这些人的存在。
但总也架不住周边邻居们跟他建立良好关系。
就好比楼下的意/大/利白人老头约翰,每回他回家总会看到这老头拿着水管在阳台上浇花。
“嘿,何先生,你今天去哪里游玩了?”
梁霁风从自行车上下来,摘下头盔,冲老摆手:“就在附近公园里转转。”
“快上来跟我喝杯茶。”老头朝他发出邀请。
梁霁风不好拒绝,只好将自行车送进去后拿着自己收藏的上了年份的普洱敲开了约翰先生的门。
约翰家里面养了两只肥猫,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缅因,另一只是比较接地气的橘猫。
他家里面还有一个大大的鱼缸,里面养着上百条的各种名字的鱼类。
约翰的缅因猫叫狮子,性格高冷极了,每次都是远远地看着人,一副慵懒冷漠的模样,丝毫不理会梁霁风。
而橘猫的名字就叫小橘,小橘性格比较温顺,喜欢在人的腿边蹭,喵喵喵地叫着,尤其是对梁霁风,每次只要他一去,小橘就会追着他叫。
梁霁风原本是个非常讨厌长毛动物的人,可是他家里面的人,除了他之外好像都比较喜欢,尤其他老婆喜欢兔子,他边让人在农场养了几百只兔子,再比如他儿子喜欢狗,他也让人找来适合孩子的狗子养着。
当他在一次次打破自己的规矩之后发现这一切似乎没有那么不容易接受。
所以他也连带的不讨厌约翰的小橘,甚至连那只狮子他看久了之后竟然也觉得十分好看。
“何先生,你说你结婚了,我怎么觉得你是在骗我?”约翰将泡好的红茶递过来给梁霁风一杯。
梁霁风那两盒普洱放在约翰面前,笑道:“我是真的结婚了。”
“你就骗我吧,我还不知道你,我观察了你很久,我觉得你像是刚从监狱里面出来。”
约翰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别看他已经一头白发,实际上也不过五十有二。
约翰是个中美混血,但遗传基因学也是一门玄学,约翰看起来根本没有欧/美人的优势,一头黑发带着自然卷,长得完全一副亚洲人的面相,说的是一口流利的中国话,当然偶尔还是会带着些英语。
“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吧,我要把我的小女儿嫁给你!”
约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看着梁霁风哈哈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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